关于山西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补缴条件,综合最新政策规定如下:
一、补缴范围
- 参保时间要求
需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已参保,但中断缴费且未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
- 年龄限制
需达到或接近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
二、补缴条件
- 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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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范围内(男60周岁、女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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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领取基本养老金。
- 缴费年限要求
- 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
- 地方政策限制
- 部分地区对补缴时间、金额或人群有特殊规定,需提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三、补缴基数与比例
- 基数标准
按补缴时前三年(如2006-2008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平均值的60%为基准。
- 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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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按20%、个人按8%的比例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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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仅按20%比例补缴。
四、其他注意事项
- 滞纳金
从欠费之日起按日加收0.5‰滞纳金,且不得减免。
- 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处理
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5年后仍不足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后按月领取养老金。
- 新参保人员限制
不能通过补缴增加缴费年限,需重新参保。
五、办理流程(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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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需提交补缴申请及相关材料(如申请表、人事档案)至社保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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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通过后,按指定基数和比例补缴费用。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认具体政策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