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辛集大理寺的来历可以追溯到中国古代的司法机构演变。
- 古代司法机构的起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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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代时,掌管狱讼的人称为廷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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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一度改廷尉为大理,后改回。
- 北齐时期的发展 :
- 北齐时,确定以大理寺为官署名,作为中央审判机关,以大理寺卿为长官,正三品(隋之后各代均为从二品),少卿为其副职。
- 名称的由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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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寺”的名称来源于古代官署名,因为“凡府廷所在皆谓之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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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之意为“古谓掌刑曰士,又曰理。汉景帝加‘大’字,取天官贵人之牢曰大理之义”。
- 历代的沿用与变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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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以后皆沿北齐之制,大理寺作为中央审判机关得以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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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时,大理寺与刑部、都察院并称为“三法司”。
综上所述,河北辛集大理寺作为中国古代的司法审判机构,其名称和职能经历了多次演变,最终形成了今天我们所知的大理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