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社保是指 未在用人单位就业的劳动者,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的社会保险 。这种社保形式允许劳动者直接向社保费征收机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灵活就业社保覆盖的范围没有职工社保全面,仅包含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可以选择适合的缴费基数,通常是参保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到300%。
灵活就业社保的目的是为了切实保障灵活就业人员这一特殊劳动群体的社会保障权益,国家针对不同类别的灵活就业人员推出不同的社保优惠政策。灵活就业社保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了最基础的社会保障,起到了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和促进城镇化的效用。
灵活就业人员的范围包括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这些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灵活就业社保的申请方法为灵活就业人员要持证明灵活就业状态相关凭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进行灵活就业认定,填写《灵活就业情况登记表》,经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认定后予以就业登记,并在《就失业证》中记录从事灵活就业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