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沧州市医保政策,报销比例因参保类型和医疗机构等级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 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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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50%报销比例,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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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70%报销比例,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5000元
- 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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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门槛费,检查、化验、购药均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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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50%,年度累计最高报销限额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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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户:报销比例70%,年度累计最高报销限额500元
二、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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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范围 :包含高血压、糖尿病等35种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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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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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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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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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定点医疗机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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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限额 :15万元
三、住院医疗报销比例
- 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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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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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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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定点医疗机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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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转诊备案:三级50%、二级65%、一级75%
- 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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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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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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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定点医疗机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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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转诊备案:三级50%、二级65%、一级75%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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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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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一级300元、二级600元、三级9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减半或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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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无门槛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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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种 :部分病种(如高血压、糖尿病)在门诊治疗也可享受较高比例报销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4-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执行以沧州市医疗保障局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