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的城乡医保生育报销比例如下:
- 职工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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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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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250元,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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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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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1000元,报销比例80%。
- 城乡居民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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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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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150元,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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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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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600元,报销比例80%。
这些报销比例适用于在广州市内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生育相关医疗费用,包括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及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等。需要注意的是,报销比例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相关医疗机构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