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户可以享受一系列的医疗优惠政策,这些政策旨在减轻他们的医疗负担,防止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以下是一些主要的医保政策:
- 参保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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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区(市)财政按规定给予全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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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2024年资助标准为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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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以及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定额资助,2024年资助标准为190元。
- 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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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地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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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外医疗机构住院的:市内二级医疗机构为80%,三级医疗机构为65%,转往市外医疗机构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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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经医保经办机构备案的报销比例为40%。
- 大病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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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起付线降至5000元,取消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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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5000元以上部分给予补偿:5000元(含)至1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65%补偿,10万元以上(含)至3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75%补偿,30万元以上(含)部分给予85%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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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人口大病保险特药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调整为60%,封顶底线为20万元。
- 医疗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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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当年累计救助金额达到常规医疗救助封顶线的,超出部分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不设救助起付线,按70%的比例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救助金额年封顶线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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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个医疗年度内因住院发生的符合政策范围内的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机构减免、医疗商业补充保险“五重保障”报销后剩余个人承担部分,超过5000元以上的部分按照70%的比例给予再救助,年度累计救助限额1万元。
- 门诊慢性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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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慢性病的医保扶贫对象,可以申请办理门诊慢性病。对恶性肿瘤、肾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精神病等医疗费用较高的病种,随时申报、即时办结、次日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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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但达不到慢性病鉴定标准的贫困人口,按居民医保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规定,纳入保障范围。
- 其他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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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户在本地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看病取消一般诊疗费个人负担部分,由基本医保全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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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年度报销封顶线提高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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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最高不超过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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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村贫困人口降低起付线50%、提高支付比例5个百分点、逐步提高并取消封顶线。年度救助限额内农村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
这些政策通过多层次、多渠道的方式,全面保障了精准扶贫户的医疗需求,减轻了他们的经济负担,助力他们摆脱贫困。建议各地相关部门及时落实这些政策,确保精准扶贫户能够充分享受到这些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