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病种和缴费标准不同而异
职工慢病报销额度上限根据 病种不同和缴费标准不同而有所差异 。具体如下:
- 普通门诊慢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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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80%,退休人员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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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根据病种不同,为5000元到2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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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办理两种及以上门诊慢病病种的,在待遇水平最高的慢性病限额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病种,慢性病累计支付限额增加该病种限额标准的50%,且单个病种报销额度不超过该病种的年度支付限额,但累计不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特殊门诊慢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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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尿毒症透析治疗、组织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异药等,年度费用报销限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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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低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限额为6万元,未成年居民和按高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限额为8万元。
- 地区性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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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青岛市门诊慢特病实行定点管理,分为限额病种和非限额病种。高血压病伴并发症属于限额病种,一个年度内限额为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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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地区的特殊慢性病年最高报销限额为2.5万元,报销比例为70%,如果同时患有两种以上的特殊慢性病,报销限额按最高的一种来计算。
- 其他特殊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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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毒症透析治疗、组织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异药年度费用报销限额标准:按低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限额为6万元,未成年居民和按高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限额为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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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型地中海贫血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8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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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友病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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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肾功能不全(非肾透析)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0元,肾透析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与住院费用合并计算。
综上所述,职工慢病报销额度上限因具体病种、缴费标准和地区政策而异。建议参保人员详细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了解最新的报销政策和限额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