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的医疗机构级别、治疗项目和费用标准有所不同。以下是详细的报销比例:
- 门诊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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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卫生所: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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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报销比例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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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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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20%。
- 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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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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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150元,报销比例80%(150-1000元),90%(10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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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疗机构(三级、二级、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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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600元,报销比例65%(600-3000元),75%(30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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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医疗机构(二级、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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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600元,报销比例65%(600-3000元),75%(30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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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三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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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1200元,报销比例60%(1200-5000元),70%(50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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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医疗机构(三级非甲等、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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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1200元,报销比例60%(1200-5000元),70%(50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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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三级甲等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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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2000元,报销比例55%(2000-8000元),75%(8000元以上)。
- 大病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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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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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补助比例7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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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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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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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
- 异地新农合在郑州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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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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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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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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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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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
- 其他特殊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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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周岁及以下参保居民住院起付标准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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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三级甲等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支付比例为45%,省、市、县其他等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支付比例为55%,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支付比例为65%。
这些报销比例和规定旨在帮助参保居民更好地利用新农合制度,减轻医疗费用负担。建议参保居民在就医时,详细了解所在医疗机构的报销政策和起付标准,以便更好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