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住院费用中,以下项目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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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健康体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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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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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号费、病历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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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治疗加急费(急诊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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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名手术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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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请特别护士费等特需医疗服务费用。
此外,还需注意以下不报销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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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就医、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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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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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
建议您在就医时,提前了解医保的报销政策,以便更好地规划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