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扬州农保门诊 可以 报销。根据相关规定,农保门诊的报销政策如下:
- 普通门诊报销 :
- 大额普通门诊:一个年度内,参保居民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普通门诊(不含慢性病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单次达到200元且年度累计超过500元的,超过部分医保基金按照60%比例支付,年度基金累计最高支付2000元/人。
- 新农合门诊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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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村卫生室和村中心卫生室门诊报销60%,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二级医院门诊报销30%,三级医院门诊报销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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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镇级合作医疗门诊每年限额5000元。
- 大病保险 :
- 大病保险主要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
- 报销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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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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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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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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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凭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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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病历及复写处方
综上所述,扬州农保门诊是可以报销的,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根据医院级别和就诊类型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医院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