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慢病报销新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综合了政策调整、报销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政策调整内容
- 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扩展
2023年新增11个病种(如心脏瓣膜病、重症肌无力等),使病种总数达到55种,涵盖更多重大疾病。
- 年度补助限额调整
不同病种限额有所提高,例如慢性肾小球肾炎、慢性肺源性心脏病等病种限额提升至10000元,同时新增阿尔茨海默症、硬皮病等病种。
- 直接结算范围扩大
支持在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直接结算门诊费用,个人仅需支付自付部分,且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支付。
二、报销流程与渠道
- 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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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患者 :2021年1月1日后出院的参保人员,可直接在出院结算时申请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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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住院患者 :2021年1月1日前住院或异地就医患者,需提供门诊病历、检查报告等材料申请。
- 直接结算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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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医保卡或身份证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相关费用直接扣除医保报销比例,个人自付部分由医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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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星费用(如未在定点机构结算的门诊)需次年通过医保经办机构申报报销。
- 异地就医报销
- 异地就医需提前备案,未直接结算的费用可申请手工报销,但需在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提交2024年度票据。
三、注意事项
- 费用报销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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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与门诊慢特病不可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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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生长激素、特药等特定项目不在报销范围内。
- 申报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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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病种需在待遇到期前三个月申请,逾期将终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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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报销需在次年1月1日至6月30日内提交材料。
- 材料要求
- 报销需提供门诊病历、处方、费用明细等完整材料,复印件需清晰可辨。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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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医保覆盖40种病种,城乡居民医保覆盖44种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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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保报销范围包括药品、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药品分甲、乙、丙三类。
以上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起逐步实施,2024年进一步优化了异地结算功能,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直接结算或手工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