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33元
2024年7月1日起,福州市在职职工参加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的月缴费基数最低不得低于 4433元 ,最高不超过22164元。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含长期护理保险)的月缴费基数同样为4433元,其中职工医保费按10%的费率缴纳,月缴费金额为443.3元;长期护理保险费参照用人单位职工按0.25%的比例缴纳,由单位缴纳部分从其缴纳的职工医保费中划拨,由个人负担部分按0.125%比例缴纳,个人月缴费金额从个人账户余额中代扣代缴。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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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在参加职工医保时,应注意缴费基数的上下限,确保按时足额缴纳医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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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应特别关注长期护理保险费的缴纳比例和方式,确保个人负担部分能够按时从个人账户余额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