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简称“居民医保”)是医保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定义与性质
- 制度定位
居民医保是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后建立的统一制度,覆盖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
- 法律属性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居民医保属于社会保险范畴,由政府主导、个人缴费,具有强制性和政策性。
二、与职工医保的区别
- 参保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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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覆盖城镇职工(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及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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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覆盖农村居民、城镇非就业人员、在校学生及持居住证常住人口。
- 缴费标准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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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通常为个人缴费为主,政府补贴为辅,实行“一年一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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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缴费基数与工资挂钩,待遇标准更高。
- 保障范围
居民医保:覆盖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病、住院医疗、大病医疗及医疗救助。
职工医保:除上述范围外,还覆盖工伤、失业等特殊保障。
三、其他关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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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缴处理 :居民医保断缴后需次年重新参保,断缴期间无法享受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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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医疗保障的关系 :属于社会保险体系中的“基本医保”部分,与商业医疗保险形成补充。
综上,城乡居民医保是医保体系的基础组成部分,与职工医保共同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