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石家庄市退休职工住院报销比例如下:
一、普通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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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退休职工起付标准为在职职工基础上降低100元(最低不低于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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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比在职职工提高3个百分点,最高不超过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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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限额35万元+大病保险支付限额40万元。
二、分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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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起付线100元,报销比例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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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起付线200元(县市)或500元(市区),报销比例93%(县市)或90%(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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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起付线600元(市属)或900元(省属),报销比例85%(市属)或82%(省属)。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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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备案后按参保地同级别医院比例报销,未备案则起付线3000元,报销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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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医院优惠 :在市域内中医医院住院,起付线比同级综合医院降低100元,报销比例比同级综合医院提高3%(最高不超过99%)。
四、年度限额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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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保 :年度限额为75万元,退休人员个人负担比例不得低于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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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年度限额40万元,与基本医保按比例叠加使用。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5年1月1日之后参保的退休职工,具体执行以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