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63岁,女性55/58岁
根据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新规定,主要变化如下:
一、退休年龄调整
- 男性退休年龄
从现行60岁逐步延迟至 63岁 ,每年延迟2个月,直至2045年统一至65岁。
- 女性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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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女性:从55岁延迟至 58岁 ,每年延迟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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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干部:从55岁延迟至 58岁 ,政策未明确提及是否包含灵活就业女性。
二、最低缴费年限要求
- 总年限
从现行的15年逐步提高至 20年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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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办理退休的灵活就业人员仍可按15年缴费(仅限2025年前退休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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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年起每年增加6个月,直至2039年达到20年。
- 地区差异
部分地区对女性40岁以上、男性50岁以上且距离退休不足5年的群体,可能提供补贴以减轻缴费压力。
三、其他重要调整
- 弹性退休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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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后,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选择提前或延迟退休,提前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且不得低于原法定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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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原公有制单位参保满10年且灵活就业2年以上的女性,可申请在50-55岁退休。
- 养老金计发规则
采用“多缴多得”原则,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待遇越高。
- 特殊群体支持
- 缴费年限不足的群体可选择一次性补缴。
四、政策影响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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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人的影响 :退休时间延长至63岁,养老金计发基数可能提高,但缴费年限增加会提高月缴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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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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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规划退休时间,结合健康状况和职业发展需求选择弹性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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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通过提高缴费基数缩短缴费年限,或利用补缴政策优化退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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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地区补贴政策,降低延迟退休的经济压力。
以上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具体细则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细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