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3月最新政策,宝鸡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即农村养老金)的发放标准如下:
一、基础养老金标准
- 全省统一调整
自2024年7月1日起,宝鸡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提高20元,调整后全省统一为 183元/月 (含中央财政补贴)。
- 地区差异化调整
- 部分县区(如太白县)在全省统一标准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例如太白县60-69岁群体基础养老金达204元,90岁以上达234元。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
个人账户养老金由参保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等共同构成,计算公式为:
$$
\text{个人账户养老金} = \frac{\text{个人账户储存额}}{139} $$
其中,个人账户储存额包括参保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等总和。
三、总养老金待遇
总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加得出:
$$
\text{总养老金} = \text{基础养老金} + \text{个人账户养老金} $$
例如,若某参保人基础养老金为183元,个人账户养老金为100元,则总养老金为283元。
四、其他注意事项
- 缴费年限与待遇关系
缴费年限越长、缴费金额越高,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均会相应增加。
- 最低标准保障
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70元/月,不计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定。
- 调整机制
养老金标准可能根据经济状况和政策调整,建议参保人员定期咨询当地社保部门获取最新信息。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4年多次政策调整及2025年最新通知,确保与官方政策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