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医保缴费年限的最新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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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 :成都市参保职工的医保缴费年限应当累计计算,即从开始缴纳医疗保险费起,连续不间断地按月缴纳医保费,直到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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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缴费年限 :成都市的最低缴费年限规定为男职工满30年,女职工满2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如果累计缴费年限不足最低缴费年限,则需要继续缴纳医保费,直到达到最低缴费年限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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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费年限 :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必须不少于15年,退休后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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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互认 :在重庆和成都开展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互认。互认条件是只有在成渝地区的职工到了法定退休年龄,然后去办理医疗保险退休认定的时候,才会进行互认。互认的范围只限于在成渝本地实际缴费的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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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对于累计年限没达标、单独参保的人员等特殊情况,会根据当地的政策来设置补缴的相关条款。鼓励参保人补缴后享受成渝年限互认的政策,同时也明确参保人可自愿选择,一旦选择了,原则上就不能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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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地确认规则 :设定20年为共同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标准,达标后在实际缴费时间最长的地方办理医疗保险退休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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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规定 :个人帐户由医保经办机构统一建立和管理的机关、事业、市属企业单位按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之和以市本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八按月申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帐户暂由用人单位建立和管理的,按本单位参保人数以市本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五点五按月申报。退休的职工在退休时累计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男不低于25周年,女不低于20周年可继续参加和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满的应予补足,补缴费用以补足时的缴费标准为基数,属用人单位应缴未缴的由用人单位负责补缴,其余由职工个人负责补缴。
综上所述,成都市医保缴费年限的最新规定包括累计缴费年限和最低缴费年限,男性不少于25年,女性不少于20年,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即可终身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此外,还有缴费年限互认、特殊情况处理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