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职工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个人账户的计算方式,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基本养老保险转移规则
- 转移流程
职工离职时需向单位或社保部门提交转移申请,单位需在5个工作日内将缴费记录和个人账户信息转移至新参保地社保机构。
- 缴费基数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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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缴费部分 :按职工1998年1月1日后实际缴费基数的12%(含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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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部分 :按以下标准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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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1月1日前 :按个人缴费基数的11%(含本息)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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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1月1日之后 :按个人缴费基数的8%转移
- 养老金计算
转移后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计算公式为:
$$\text{养老金} = \text{基础养老金} + \text{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基础养老金与当地平均工资、缴费年限等因素相关,个人账户养老金按转移前后的缴费基数和缴费年限计算。
二、特殊情况说明
- 自由职业者社保
若职工选择以自由职业者身份继续参保,需缴纳20%的缴费比例(北京地区),其中8%可享受“4050减免政策”。若之前单位缴费8%(如北京),则个人承担比例提高4个百分点。
- 城乡居民社保
若转移为城乡居民社保,计算公式与城镇职工社保不同,基础养老金固定,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缴费基数8%计算,整体养老金水平通常低于城镇职工社保。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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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累计 :跨统筹地区转移时,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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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政策差异 :具体计算标准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机构获取详细信息。
通过以上规则,企业职工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时,单位和个人缴费部分将按比例转移,养老金计算则结合个人账户积累与当地政策综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