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拉萨的医保 可以 异地使用。自2021年8月起,拉萨市全面实现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联网结算。参保人员可以在跨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并按规定完成备案后,选择异地直接联网结算或回参保地申请报销。此外,自2023年5月1日起,西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施行自治区级统筹,拉萨市城乡居民参保群众跨省异地就医不再执行报销比例降低政策。
具体来说,拉萨市的医保参保人员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他们在跨省异地就医时,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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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降低报销比例 :无论是城镇职工还是城乡居民,跨省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均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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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地就医结算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就医结算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时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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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向享受医保待遇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可以在参保地享受医保结算服务,实现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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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联网结算 :参保人员应在就医地的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主动表明参保身份,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凭证,享受就医地直接联网结算服务。
因此,拉萨的医保参保人员可以放心地在异地使用医保,享受与本地就医相同的待遇和服务。建议参保人员提前了解并办理好相关备案手续,以便在异地就医时能够顺利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