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政策,参保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实现门诊报销:
一、报销方式
- 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
参保人员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就医,可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实现门诊费用报销。
- 手机端激活使用
医保电子凭证首次使用需提前激活,可通过以下渠道激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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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号 :成都医保→便民服务→业务大厅→电子凭证→按提示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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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首页或底部医保电子凭证→实名认证→实人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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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支付宝 :搜索“医保”→市民中心·医保电子凭证→刷脸激活
二、报销范围
- 普通门诊
自2023年1月1日起,成都市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覆盖全体参保人员(含统账结合和单建统筹方式参保)。
- 门诊特殊疾病
门诊特殊疾病(如门特认定疾病)同样纳入报销范围,治疗费用可在医院一站式完成结算。
三、注意事项
- 定点医疗机构
需在成都市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具体名单可通过医保部门官方渠道查询。
- 费用报销比例
普通门诊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级别和费用类型有所不同,具体比例可参考医保政策文件。
- 个人账户使用
统筹基金支付后,个人自付部分仍可进入个人账户累计使用。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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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需区分,前者为年度缴费,后者为月度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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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使用手机端报销,需确保参保信息与就医时出示的证件一致。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2-2024年成都医保政策文件,具体操作以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