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灵活就业人员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自2025年1月1日起,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并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待遇。
具体享受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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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要求 :灵活就业人员需要参加职工医保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缴费基数按照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基数确定,缴费费率与各师市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含生育保险)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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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条件 :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生育津贴需分娩前生育保险已连续缴费满12个月,且享受生育津贴期间必须处于生育保险参保有效状态。如果缴费不足12个月,待缴费满后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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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支付 :灵活就业人员生育医疗费支付政策与本师单位参保职工保持一致,支付条件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待遇享受条件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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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计发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生育津贴按照国家和兵团规定的职工产假天数计发,计发标准为上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30。
因此, 灵活就业人员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建议灵活就业人员及时了解当地政策,确保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以便在符合条件时能够顺利享受生育津贴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