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灵活就业医保的返还政策需根据缴费档次和参保类型综合判断,具体说明如下:
一、灵活就业医保的缴费与待遇
- 缴费性质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医保费用分为两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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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 (约6%):由用人单位代缴,不进入个人账户,因此无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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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 (约2%-6%):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仅限进入医保个人账户,用于支付门诊、住院等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无直接现金返还 。
- 缴费档次与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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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档 :仅限基本医疗保障,无个人账户,医疗费用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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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档 :除基本保障外,每月按比例将个人缴费部分(约2%-4%)划入个人账户,可门诊看病、购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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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档 :缴费比例更高,个人账户返钱比例也更大。
二、特殊情况下的待遇
- 退休后待遇
退休时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中断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累计金额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约30%-40%个人账户金额的待遇。
- 其他特殊情况
- 出国定居、参保人死亡、退休时缴费年限不足等情形,可申请终止参保并退还个人账户余额。
三、总结
广西灵活就业医保 无直接现金返还 ,但个人缴费部分会进入医保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医疗费用。若需提高返钱比例,可选择第二档缴费标准。建议根据经济状况合理选择缴费档次,并关注退休后的待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