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职工医保门诊统筹额度如下:
- 在职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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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年度支付限额为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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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一级定点医疗机构2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3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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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在三级医疗机构为60%,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为80%。
- 退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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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年度支付限额为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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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一级定点医疗机构5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2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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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在三级医疗机构为65%,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为85%。
此外,对于定点零售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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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60%,年度支付限额为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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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70%,年度支付限额为2000元。
这些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并在整个年度内有效。当参保人员的门诊医疗费用达到起付线后,即可按照规定享有门诊待遇保障,直至达到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金额的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