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至30年
广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最低累计缴费年限为 10年 ,但根据最新政策,这一年限有可能逐步增加至30年。具体规定如下:
- 现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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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1日前已参加广州市职工医保的,累计缴费年限按10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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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1日后首次参加广州市职工医保的,累计缴费年限按15年执行。
- 逐步调整计划 :
- 按照《广东省基本医疗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预计到2030年1月1日,医保退休年限将统一为男职工30年,女职工25年。
- 实际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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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满足累计缴费年限者,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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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可以继续缴费至规定年限后享受退休待遇。
综上所述,广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目前为10年或15年,具体年限取决于首次参保时间和是否满足相关条件。未来,随着政策的逐步调整,缴费年限可能会统一为30年(男职工)和25年(女职工)。建议关注广州市社保局发布的最新政策,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