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职工医保在上海就医是可以报销的,但需根据具体情况办理相关手续。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异地就医备案方式
- 长期派驻外地工作备案
若因工作需要长期派驻武汉统筹区外工作,需由单位组织职工填写《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易地就医登记表》,并到武汉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 异地长期居住备案
对于长期居住在异地(如购房、结婚等)的职工,需提供居住证等证明材料,向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异地长期居住备案。
二、报销流程与限制
- 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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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医保目录的医疗费用(药品、诊疗项目、设施标准及急诊、抢救费用),可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直接结算,无需重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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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确保参保地与就医地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协议。
- 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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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办理直接结算,医疗费用需先由个人垫付,就医后凭发票、费用明细等材料向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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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星报销需在就医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且不得同时参照两个地区规定。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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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时效性 :长期居住备案需定期更新,离职后需及时办理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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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目录差异 :部分药品或诊疗项目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需提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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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垫付责任 :未办理直接结算的异地就医,个人垫付比例可能高于本地就医。
建议办理前通过武汉社保官网或12333热线确认最新政策,确保手续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