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南省针对慢特病的医保报销新规定如下:
- 新增5种门诊慢特病实现跨省直接结算 :
- 自2024年12月1日起,河南省新增了5种门诊慢特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可以享受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 执行国家新版医保药品目录 :
- 自2025年1月1日起,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全面执行国家《2024年药品目录》。
- 异地就医门诊慢特病费用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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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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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程序:5000元以下病种由乡镇卫生院收集报销材料,每月月底报经办中心审核;5000元以上病种直接在经办中心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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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资料包括门诊病历或处方、发票、身份证或户口本及社保卡复印件等。
- 门诊慢特病认定和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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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实行定额管理,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内乡镇卫生院发生的门诊检查治疗,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每人年度内单病种最高累计支付1800元,两个病种以上的年度内最高累计支付限额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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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检查治疗,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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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门诊慢特病医疗待遇:门诊慢性病起付标准为200元,报销比例为80%;门诊特殊病起付标准为200元,报销比例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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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门诊慢特病实行按项目报销,报销比例由原来的80%提高到85%;二类门诊慢性病实行限额支付管理,报销比例由原来的70%提高到75%。
- 其他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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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认定:对于门诊检查可明确诊断的疾病,不得将住院作为认定门诊慢特病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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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费用不在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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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门诊统筹与门诊慢特病有交叉时,不得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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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要按照时间顺序整理,并计算票据张数和票面金额,不要装订、粘贴。
这些新规定旨在减轻慢特病患者的经济负担,提高医保报销的便捷性和透明度。建议患者及时了解政策,合理安排就医,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最大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