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职工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如下:
- 用人单位缴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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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单位按当月全部职工工资的10%缴纳职工医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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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按当月在编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与编外职工工资总额之和的10%缴纳职工医保费。
- 在职职工缴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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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其个人缴费基数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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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按上年度省平工资确定。
-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 :
- 以上年度省平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按11%的比例按月缴纳职工医保费。
- 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标准(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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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年度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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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缴费标准为3075元/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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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缴费标准为6765元/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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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趸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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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及趸缴人员缴费期内个人账户资金划入基数为7327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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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大额医保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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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元/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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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护理保险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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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元/年·人,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人员全额缴纳,正常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人员个人缴纳66元,医保基金划拨66元。
- 随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标准 :
- 单位按本单位缴费基数的8.5%缴纳职工医保费(含0.5%生育保险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基数的2%缴纳职工医保费。
- 个人账户划入标准 :
- 随单位参加职工医保、个人参加职工医保二档的在职人员,个人账户划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划入统筹基金。
这些标准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发生变化,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官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