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近期对职工医保政策进行了多项调整,旨在提高医保的报销待遇和减轻参保人员的经济负担。以下是这些新政策的详细内容:
- 提高年度最高支付额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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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的年度最高支付额度从1800元提升至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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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的年度最高支付额度从2000元增加至3000元。
- 优化起付线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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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门诊统筹继续执行按次起付标准,但不同等级的定点医疗机构设有不同的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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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线为80元/次,二类为50元/次,三类为3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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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当年累计起付达到300元后,无需再支付起付标准。
- 增加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
- 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的支付比例分别提升至55%、60%、65%以及60%、65%、70%。
- 扩展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范围 :
-共济对象从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扩大至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孙子女和外孙子女。
- 降低乙类药品先行自付比例 :
- 全省统一将乙类药品的先行自付比例降低为5%。
这些新政策的实施将有效提升职工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减轻参保人员的经济压力,并增强家庭的抗风险能力。建议参保人员及时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更好地应对医疗费用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