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个人医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社会统筹部分是从 1998年 开始实施的。以下是相关背景信息:
- 制度建立时间
1998年,中国政府颁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标志着全国范围内正式启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其中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成为基本模式。
- 社会统筹的起点
虽然社会统筹制度在中国的发展可追溯到1985年(少数地区试点)和1991年(全国推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但 个人医保的社会统筹部分 是从1998年统一实施的。
- 覆盖范围
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所有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均需履行缴费义务。
综上,个人医保中社会统筹的正式实施时间为 1998年 ,而社会统筹制度在中国的发展则始于更早的年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