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口市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海南省社保人员子女是否可以在海口就读,需结合户籍类型和社保缴纳情况综合判断,具体如下:
一、非海口户籍人员子女
- 社保缴纳要求
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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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一方最近1年在海口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从2024年8月往前推算连续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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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一方在海口市缴纳灵活就业社保满1年(需满足当地社保政策规定)。
- 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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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海口户籍需提供《海口市居住证》,且居住证需满2年(从2021年8月往前推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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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父母在海南其他市县或省外缴纳社保,则不符合要求。
二、海口户籍人员
- 城区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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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居住证,但需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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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一方最近1年在海口市城区工作并缴纳社保(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从2023年8月往前推算连续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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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缴纳省级社保,工作单位须在海口市。
- 乡镇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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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居住证,但需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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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一方最近1年在海口市城区工作并缴纳社保(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从2023年8月往前推算连续1年。
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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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 :购房合同可作为自有住房证明材料,辅助满足居住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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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社保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社保(仅限养老和医疗)满1年,可能符合入学条件,但需以当年最新政策为准。
四、建议
若符合上述条件,可向海口市教育局或目标学校提交材料申请。若材料不齐全,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教育部门或学校,避免因政策调整影响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