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
职工医保的缴费始于 1999年 。1998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44号),标志着全国范围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根据该决定,要求在1999年内全国基本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职工开始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承担保险费用。缴费后,参保人的医保从次月起生效,可用于支付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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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个人职工医保的缴费起始年份,可以通过查询当地社保局或相关官方文件来获取准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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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医保缴费年限的要求,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规定,提前了解以便规划退休后的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