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和医保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 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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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比例8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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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8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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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93%-98%
- 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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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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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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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65%
二、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 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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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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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医疗机构:报销比例40%
- 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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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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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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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60%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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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不同级别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不同,例如市内一级医疗机构200元,二级500元,三级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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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顺产47400元/158天,剖宫产增加15天补助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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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保 :个人累计自付费用超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时,按比例报销,最高支付限额25万元/年
建议办理医保时咨询当地医保部门,具体比例可能因政策调整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