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在乡镇卫生院的报销比例如下:
- 在职职工 :
- 在乡级(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定点医院住院的,起付标准为200元,报销范围内的报销比例为95%。
- 退休职工 :
- 在乡级(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定点医院住院的,起付标准为200元,报销范围内的报销比例为97%。
此外,对于门诊就医,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在职职工 :
- 乡镇卫生院无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 退休职工 :
- 乡镇卫生院无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75%。
这些数据表明,职工医保在乡镇卫生院的报销比例较高,尤其是对于退休职工。建议职工了解当地政策,选择合规医疗机构,并保存相关凭证,以便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