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 最低缴费年限
参保职工需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 25年 ,且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5年,方可享受终身医保待遇。
- 特殊工龄认定
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计入累计缴费年限。
- 未缴足年限处理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缴足最低年限的职工,需以退休时上年度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8%比例一次性补缴至规定年限,费用全部纳入统筹基金。
- 地区政策差异
虽然全国普遍要求男性25年、女性20年,但楚雄市可能根据本地经济水平和医保基金承受能力调整,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最新政策。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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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参保无需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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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退休时累计缴费未达年限,可继续缴费至规定年限。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具体以楚雄市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