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的医疗报销比例和金额如下: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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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医疗机构 :起付线100元,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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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级市医疗机构 :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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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级医疗机构 :起付线600元,报销比例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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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医疗机构 :起付线800元,报销比例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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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8万元用完后,自动进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支付,住院报销比例统一提高到90%,最高可再报销25万元。
- 门诊慢性病特殊病费用 :
- 符合规定的26类慢性病,在规定的用药和治疗范围内,超过起付标准的门诊医疗费可由统筹基金报销80%左右,每年最高报销2000-5000元。
- 普通门诊保障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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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 :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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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社区)卫生院 :报销比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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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级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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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不低于400元。
- 商业医疗保险 :
- 报销比例在60%到90%之间,具体比例根据保险合同确定。
- 其他特殊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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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市民政局颁发的《农村特困户救助证》、《农村低保金领取证》和《农村五保户供养证》的参合人员,报销时可免除住院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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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急或在外地居住、务工的参合孕产妇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正常单胎住院分娩每例一次性补偿400元。
这些报销比例和金额可能会根据最新的医保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医保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