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宿迁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医保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一、法定退休年龄与缴费年限标准
- 男职工
需累计缴纳满 25年 ,其中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15年,退休后即可享受医保待遇。
- 女职工
需累计缴纳满 20年 ,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二、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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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 :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可视为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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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缴处理 :缴费中断超过6个月的需补缴,但超过规定期限(通常为2年)则无法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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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年限补缴 :未满足最低年限的职工可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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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退休前月缴费基数为基数,按9%比例继续缴费至规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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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缴至规定年限,费用纳入统筹基金。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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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 :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均需满足缴费年限要求方可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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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与城乡居民医保 :职工医保需满足年限要求,城乡居民医保则无缴费年限限制。
以上信息综合了宿迁市最新政策文件及权威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