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宁波医保 可以在上海使用 ,但具体使用方式和条件如下:
- 医保费用异地报销双向代办服务 :
宁波与上海启动医保费用异地报销双向代办服务,从2009年10月28日开始,宁波参保人员可以直接在上海闸北区医保中心办理报销,上海参保人员也将在当地享有同等待遇。
- 长三角医保一体化 :
自2019年起,宁波和上海之间的医保异地门诊结算已经实现。宁波参保人在上海指定医院的门诊医疗费用可以凭本人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待遇标准按照“就医地目录、参保地待遇”享受。
- 直接结算 :
参保人员在上海指定医院的门诊医疗费用凭本人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和收费标准按照就医地(上海)政策规定执行,门诊自负段、自负段以上医保基金承担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按照宁波医保待遇政策执行。
- 备案要求 :
在宁波社保中心进行备案后,宁波参保人员可以直接使用宁波的医保卡在上海的定点医院看病,并且部分费用可以当场报销。
综上所述,宁波医保卡在上海的使用已经实现较为完善的异地结算服务,参保人员只需进行相应的备案手续,即可在上海的定点医院直接使用医保卡进行就医和报销。建议参保人员提前了解并确认所需材料,以便顺利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