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村医疗保险的住院报销比例如下:
- 镇级定点医疗机构 :
- 报销比例为50%。
- 区级定点医疗机构 :
- 报销比例为40%。
- 市级以上转诊医院 :
- 报销比例为35%。
- 大病统筹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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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5000元的部分,具体比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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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10000元(含):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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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20000元(含):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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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1~30000元(含):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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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1元以上:70%。
这些报销比例旨在鼓励参合人员就近治疗常见病和多发病,以节约资金。建议您根据最新的政策信息,确认具体的报销比例和范围,因为政策可能会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