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医保政策,退休职工门诊统筹限额如下:
一、年度支付限额
- 退休职工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 7000元 (部分地区如山西、济南、运城等已调整至该标准)。
- 该限额为退休人员医保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支付额度的总和,且 不结转、不累加到次年度 。
- 在职职工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 6000元 (部分地区如呼和浩特、运城等已调整)。
二、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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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一级) :不设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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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为 50元 (累计不超过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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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为 100元 (累计不超过300元)。
三、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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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 :退休职工报销比例 85% ,在职职工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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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退休职工报销比例 75% ,在职职工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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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退休职工报销比例 70% ,在职职工 65% 。
四、其他注意事项
- 支付限额与住院限额的关系
普通门诊统筹限额与住院、门诊慢特病、国家谈判药品的限额分别控制, 不合并计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如1.5万元)。
- 不纳入支付范围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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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定点医疗机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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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国家谈判药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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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年度支付限额的费用。
以上政策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具体执行可能因地区存在差异。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实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