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针对慢特病的报销政策在2025年进行了多项调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跨省直接结算 :
河北省自2025年1月1日起,将强直性脊柱炎等五类门诊慢特病纳入跨省直接结算范围。这包括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和强直性脊柱炎。这一措施简化了报销流程,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提高了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 慢特病种类增加 :
职工和居民的慢特病种类从原来的30种和49种,大幅增加到68种。同时,参保的居民可以同时申请两种病种的报销。新的慢特病种类涵盖了范围更广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风湿性关节炎、糖尿病、精神分裂症等。
- 报销限额提升 :
例如,糖尿病伴有多种并发症的患者,职工的支付限额提升至7000元,而城乡居民支付限额也上调至5000元。这无疑为患者的经济负担减轻了压力。
- 门诊保障政策完善 :
河北省加强了居民医保门诊保障,并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引导群众在基层就医,以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增强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医保定点村卫生室管理加强,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医保结算范围,推动实时结算。
- 取消病退政策 :
河北省从2025年1月起,取消病退政策,新增“病残津贴”制度。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全部纳入门诊慢性病管理服务范围,同时4%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病种增加到38种。
- 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 :
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慢性病起付标准为200元,定点专科医院中的一级医院慢性病起付标准为200元,二级医院起慢性病起付标准为400元。在起付标准以上、门诊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按比例报销,门诊统筹基金支付50%。患有两种或两种以上门诊慢性病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年支付限额,在此基础上每人每年支付限额增加200元。
这些政策的实施,旨在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提升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建议患者和参保居民及时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获得更好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