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参保职工住院的起付标准为 首次1300元,后续650元 。对于住院费用,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而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即650元。如住的是三级医院,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也就是报销85%;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退休人员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职职工的60%。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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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 :注意起付标准是1300元,这是第一次住院时需要自行承担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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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住院 :从第二次开始,每次住院的起付标准减半,即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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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类别 :不同医院的起付标准不同,三级医院的起付标准最高,为1300元,一级医院最低,为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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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类别和住院次数有所不同,建议了解具体政策以便更好地规划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