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方式
上海市男方报销生育费用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
- 通过用人单位进行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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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出院 :男方配偶出院后,男职工需将生育金报销相关材料提交给用人单位财务部,财务部工作人员再将材料提交给生育保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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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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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通过 :审核通过后,在指定日期发放生育报销金。
- 个人自行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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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出院 :男方配偶出院后,男方需携带相关材料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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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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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通过 :审核通过后,在指定日期发放生育报销金。
报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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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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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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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且生育第一胎 。
报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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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及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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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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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或《第一胎生育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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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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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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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明细清单(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就医证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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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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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出具的无工作单位且无固定收入来源证明。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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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报销比例为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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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或多胞胎生育 :报销比例为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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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产 :报销比例为420%。
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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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 :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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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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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或多胞胎生育 :2000元。
建议男方在申请报销前,先确认所有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然后选择通过用人单位或个人自行的方式进行报销,以确保报销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