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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职工医保的缴费时间是 当月缴纳当月的费用 。具体来说,职工医保是当月交当月的,并且参保人员需要在每月的特定日期前缴纳当月的医疗保险费。例如,如果8月份发放7月份的工资,那么8月份的社保医保扣除的费用将从7月份的工资中扣除。此外,医保的待遇通常在缴费完成后次月生效。
对于随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情况,用人单位应从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之月起为其参加或接续职工医保。如果职工在3个月内接续并补缴中断缴费期间费用,从完清费用的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如果超过3个月接续,从完清费用的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但补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
因此,重庆职工医保的缴费和待遇享受是及时对应的,即当月缴纳的费用次月生效并享受医保待遇。建议参保人员按时缴纳医保费用,以确保能够及时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