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本溪市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 无起付线,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0元,政策范围内按50%报销,年度内未发生医疗费用的,下年度报销比例提高20%。
- 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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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0元起付线以上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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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500元起付,报销比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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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1000元起付,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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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最高支付限额 为15万元。
- 转院报销 :
- 转往市外非联网医疗机构住院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的个人先自付10%,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的个人先自付20%,再按市内三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执行。
- 二次报销 :
- “二次报销”后还可能有“再次报销”。在参保居民单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中,属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部分,在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后,其个人负担超过8000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对超过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二次报销”。参保居民个人年度多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及“二次报销”支付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住院医疗费,含合理的自费部分,超过2.5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对超过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再次报销”,大病保险资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
这些报销比例和规定旨在更好地满足居民的医疗保障需求,减轻个人医疗负担。建议参保居民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获得更高的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