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多158天
青海省玉树囊谦县的产假法律法规规定如下:
- 基本产假 :
- 根据《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延长女方产假六十日。
- 国家规定的产假 :
-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 流产假期 :
-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 其他假期 :
- 公民接受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
- 工资福利待遇 :
- 在前款规定假期内按出全勤发工资,不影响调资、晋级、福利待遇和评奖。
- 最新规定 :
- 2025年,青海的产假、育儿假和陪产假等福利政策有了明确规定,为生育家庭提供了实实在在的支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可享受188天产假,这188天包含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以及青海省额外增加的90天生育假。
综上所述,青海省玉树囊谦县的产假法律法规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最多可以享受188天产假,其中包括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和青海省额外增加的90天生育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