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辽宁省内异地就医门诊费用 可以 报销。具体报销方式和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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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的长期居住人员、临时就医人员 ,可以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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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在居住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就医、在县(市)区范围内医院住院治疗的,本人或家属可向居住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医保备案,备案成功后,在居住地已接入医保定点医院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持社保卡直接结算,待遇标准执行参保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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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参保人员在居住地已接入医保定点医院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持社保卡直接结算,待遇标准执行参保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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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内异地就医门诊费用 ,参保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后可按参保地报销政策直接结算,未备案则降低报销比例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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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内11个城市已实现门诊报销 ,不同城市的门诊报销上限有所不同,例如大连的最高门诊报销上限是12000元,其他城市最高上限为3000元。
综上所述,辽宁省内异地就医门诊费用可以通过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来实现报销,具体报销比例和待遇标准根据参保类型和就医地政策有所不同。建议参保人员提前了解并办理好相关手续,以确保能够顺利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