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可以 进行门诊报销。具体报销政策如下:
- 普通门诊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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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发生的医保范围内费用可以按相应比例予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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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普通门诊费用最高可以报销500元。
- 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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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按医院级别确定,医疗机构级别越低,支付比例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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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最高,达到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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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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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
- 门诊统筹共济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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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共济政策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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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实施后,居民医保门诊报销一年最高500元。
- 慢病门诊 :
- 高血压、糖尿病等38种疾病纳入专项管理,报销比例达65%。
- 生育医疗 :
- 产前检查定额补贴800元,住院分娩费用按病种支付。
综上所述,大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享受医保范围内的费用报销,一年最高报销500元,且报销比例随医院级别降低而增加。此外,还有慢病门诊和生育医疗的专项报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