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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的普通门诊看病是可以报销医保政策内的医疗费用的。
具体报销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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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统筹报销 :梅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常见病、多发病的符合规定的门诊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按比例给予报销。每人每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00元,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支付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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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点办理 :参保人需要在已经选定的基层医疗机构(卫生院及其实施一体化管理的一家卫生站)进行普通门诊费用报销。可以通过线下选点或线上选点的方式进行登记办理。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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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应提前选定合适的定点医疗机构,并了解具体的报销流程和条件,以确保能够顺利享受普通门诊的医保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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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当地医保中心或相关医疗机构的官方渠道获取最新的医保政策和办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