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30年,女性25年
山东职工医保的最低缴费年限为 男性30年,女性25年 。这一规定适用于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以便在退休后能够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这一政策确保了医保制度的公平性和稳定性,同时促进了省内各地区医保政策的统一。
具体来说,参保职工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如果未达到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可以选择一次性补缴所差月份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并自次月起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或者,也可以选择继续按月缴费至最低缴费年限,期间按在职人员享受基本医保待遇。
此外,对于灵活就业人员,如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他们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综上所述,山东职工医保的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性30年,女性25年,这一政策旨在确保参保人员退休后的基本医疗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