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的医保报销额度如下:
- 普通门诊待遇 :
- 报销比例为50%,年度累计最高报销限额为150元。
- 省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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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5万元提高到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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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保险基金由原来的支付5万元以上至15.5万元以下部分的医疗费用,提高到支付7万元以上至30万元以下部分的医疗费用。
- 门诊统筹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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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岁以下:年度支付限额为3500元,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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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岁及以上:年度支付限额为4500元,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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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年度支付限额为6000元,报销比例为70%。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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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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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报销比例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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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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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20%。
- 大病医疗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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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下的部分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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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万元以上至1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50%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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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60%的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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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以上部分给予65%的补偿,每人最高给予30万元报销。
这些政策旨在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负担,鼓励大家小病优先选择基层门诊治疗,并在住院时提供更高的报销比例以应对重大疾病。建议参保人员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最大限度地享受医保报销带来的实惠。